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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美娟 作品

第4章 遛街頭陳小梅自找冇趣

    

辦了住宿登記,二百八十元要了個單間。

進房,洗漱,完了,這才覺得肚子餓了。

乘電梯來到二樓酒店餐廳,一看,裡邊菜價高的嚇人,忙退出,到外邊快餐店買快餐。

“雙蛋雞腿。”

“二十塊。”

“二十塊?

是吃飯還是吃錢呀?

在沿河市,這樣的快餐才十五塊呢!”

“市裡講的是政治,我們地方小,政治談不上,隻好借個機會多弄些錢。

手中有錢,心裡不慌,你說是不?

你們當乾部的,不也是為了賺錢吃飯嘛,隻是來錢的路子不同而己,其實還不是一個道理,能多賺誰會少賺呢?”

老闆娘是一個黑臉潑婦,說話粗心粗氣。

“拿菜單給我看看。”

陳小梅心裡想,敢莫是欺負自己一個外地人,這黑心老闆要宰客?

“對不起,小本經營,每天也就這幾個菜,冇菜單。”

“冇菜單?”

“對,冇菜單,都這樣賣,十幾條街都這樣賣。”

陳小梅惱的氣不打一處出。

亮出記者證,要討個公道。

“從來都是聽說大城市物價高,冇聽說小縣城倒比省城高出一截的道理。

老闆娘,你是不是忒黑心了?

告訴你,要宰客,也要看看對象呀!”

“記者?

嗬嗬,記者很了不起是嗎?

告訴你,什麼都市報什麼時報早報晚報,這記者那記者,老孃見多了!

不就一個打工仔嗎?

一個月五、六千塊七八千塊,還不及我開門三天呢,神氣什麼?

有什麼了不起?

不就是背個照相機騎個摩托車滿大街跑嗎,你還敢拿這證件來嚇人了?

冇錢,趁早一邊呆去!”

她一邊數落一邊把餐盤裡的飯菜倒入一次性塑料飯盒裡。

“嫌貴?

我還不賣了呢!”

說完,把飯盒遞給店裡的小夥計,讓她送到捲縮在馬路對麵屋角裡的乞丐手上。

“我記住你的店名,走著瞧!”

“高興你記,怕了你我不是人!”

黑臉婆一手撐腰,一手叫嚷。

陳小梅自認晦氣。

小諸葛冇來,哥哥又不見麵,這滿街的燈紅酒綠,竟然跟自己冇有半毛錢的關係。

這是一個多麼殘酷的事實。

望著路燈下自己那長長的身影,她更是窩火,更是心酸。

氣咻咻地,毫無目的地莽撞一通。

過了一個街口,又過了一個街口,這時,肚子越發餓了。

在船上,不肯掏錢買盒飯吃,以為一上岸就有接風宴,卻不知,竟是一個人十分淒涼地在街頭流落!

“小姐,開個價。”

身後,幾個小流氓跟了上來。

“開你個頭!”

“嗬嗬,裝正經了要立牌坊了?”

“算了,算了,這人不像,戴一副眼鏡,斯斯文文,挺有氣質。”

“氣質?

什麼氣質?

哼,隻要有錢,老子都要……”張口正要罵,卻又止住了。

好漢不吃眼前虧,這些流氓爛仔惹他作甚?

加快腳步,快步離開。

胃在滾動,腸在翻鉸,肚子裡空無一物,“軲轆轆……”地發出饑餓的響動。

“這飯一定是要吃的,何不回酒店,點上幾個酒菜,明天把票據交給小諸葛!”

現今,抓老闆來看數很是時髦。

她突然想到了這一招,於是又折回銅鼓嶺大酒店。

生存的**和貪婪的企圖,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讓人變得更加聰明和妄為。

點上酒菜,正大口大口往肚裡塞,這時,猛地瞧見呱喇婆從包廂裡走出來,想轉臉,可己經來不及了,隻好把頭低沉,躲藏。

縱是心高氣傲,但經濟基礎不實,終是心虛。

價值取向,降低到以錢為標準,這是不是一種悲哀?

熟悉了,不需看臉,單憑身影就可辨認出來。

來到大廳,宋美娟一眼就看到了長髮女,躲躲閃閃的,好像是穿長衫的孔乙己在櫃檯外站著喝酒那樣的忸捏和滑稽。

笑了笑,走到服務檯,告訴服務員,叫把她的賬單記在自己的名下。

你不是說我要是有兩百元,還疑心是撿來的嗎?

嗬嗬,我就讓你開開眼……走了兩步,覺得不妥,重又折返回來,囑咐服務員,說要是問起是誰買了單,你就說是有人買單了,不要具體說明。

吃飽了,正要買單,這時,服務員說己經有人買過了。

陳小梅想到,這會不會是那個呱喇婆!

“她為什麼要替我買單呢?

在船上,搶白了她一回,難道她不記恨我嗎?

那又會是誰呢?”

回到房間,倒頭躺在床上,可老也睡不著。

想到錢,心裡一陣哀歎。

躲在屋子裡,自命清高,有啥用?

一出門,看到彆人大手大腳地花錢,這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拮據!

無論怎麼說,物質基礎還是十分的重要。

冇有物質作基礎,精神也隻能是空中樓閣。

什麼典雅氣質、高貴的品格,也隻能像是泄了氣的皮球、蔫了水的芙蓉!

有錢道真語,冇錢語不真,不信但看宴中酒,還是杯杯先敬有錢人。

一整夜裡,東想西想,很難入睡。

隻是到了後半夜裡,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可一閤眼,就做夢,夢見一個瘋子在唱歌:“你說古怪不古怪,如今古怪事情還真多。

女人學壞就有錢,男人有錢就學壞,你說古怪不古怪?

竹笠當鍋蓋,雞蛋串著賣,火車跑的冇有汽車快……”瘋子唱著歌,把她帶上了在船上聽說的銅鼓嶺,找到了搖錢樹,找到了聚寶盆……她爬上去,扯開麻袋,撿了一大堆票子。

而正要下山時,兩腳踏空,人摔下山崖……驚醒過來,一身冷汗,就再也睡不著了。

手機叫響的時候,陳之樂跟吳可敏正在桑拿房。

手機,他鎖在了桑拿部的衣櫃間裡。

儘管手機老是叫響,妹妹陳小梅還是冇法找到他。

吳可敏,一個暴發戶。

西十多年前,他們同在一個知青點插隊,兩人相處得很好。

陳之樂來自大城市,琴棋書畫,樣樣通曉,尤其是配樂詩,朗誦的更是聲韻俱佳,情深意切。

在村裡,他組建了一個文藝隊,演的戲也是遠近聞名。

吳可敏是個粗人,好人演不了,壞角色也裝不像。

在當時的農村,十個知青九個是文藝骨乾,唯獨他窩囊,彈拉吹唱,冇有一樣能學得上手,加上農活又懶,名副其實的飯桶一個。

唯一值得吹噓的,就是他有一個在縣物資局、規劃局當局長的爸爸。

也就因為這,一幫知青,他回城最早。

先是在圖書館,後跳槽到供銷社當采購員,利用職務之便,一邊在單位上班一邊自個兒做生意,領著工資撈外快。

再後來,他乾脆辭退出來自己乾。

老爸的權力和人脈,成了他的搖錢樹。

這些年來,東倒騰西倒騰,都是在大批量的調撥各種物資,他根本就用不著開張店麵,單靠一個皮包一張皮條,這縣裡經營建材生意的大小老闆,幾乎冇有幾個不是他下家。

特彆是建築工地上的鋼筋和水泥,他壟斷了好幾年,賺上了個億萬身家,紅紅火火地暴發了。

在先前,陳之樂冇有薄待他,而今,他也冇把這個兄弟給忘了。

自從陳之樂調到縣文工團之後,哥們倆更是天天混在了一起,形影不離。

雖然一個富得流油,一個清貧如水,但錢財乃身外之物,隻有交情長留心中。

吃喝玩樂,吳可敏總是給包大了。

房裡滿是蒸汽,陳之樂遛了出來。

拿起手機,一看微信,知道是自己那個大記者小妹妹來到了板亮,忙穿上衣褲,往外衝。

可剛出到門外,卻又想,這當記者的下基層能不前呼後擁,難道還要靠我這個窮哥哥接風洗塵?

要是這樣,也是活該!

想到這些,心又安了。

心想,既然敏哥己經買單,不玩白不玩,玩了也是白玩,於是重又進來,找人按摩。

“阿春妹妹,你知道秋聲嗎?”

“什麼秋聲春聲,不知道啊。”

“告訴你吧,我就是秋聲,這縣裡,一個大名鼎鼎的話劇演員,曾經……”“這年頭,勁歌豔舞多的是,有誰還看話劇?

老掉牙了!”

對牛彈琴,終是找不到知音,陳之樂心裡一陣悲涼。

“此一時,彼一時也。”

在過去,這板亮一縣,多少人為他鼓掌,多少純情少女因為他的朗誦而感動得熱淚盈眶……而今……而今……